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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[狠女為討6萬 私刑囚情侶逼演活春宮害命判22年][蘋果日報]2017-12-09]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極速快車手2010    時間: 2017-12-9 08:21 PM     標題: [狠女為討6萬 私刑囚情侶逼演活春宮害命判22年][蘋果日報]2017-12-09]

本帖最後由 極速快車手2010 於 2017-12-9 08:37 PM 編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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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義一名陳姓女子化名「婷婷」(24歲),分別與溫男(28歲)、張男交往,由於她不滿朱姓女友人(26歲)和其邱姓男友(23歲)不還一同出遊的6萬元花費,便找溫男、張男及另3名男女一起拘禁朱女及邱男,誣指朱女「養小鬼」,會害人,讓同夥對兩人拳打腳踢,凌虐折磨朱女到死,最後被棄屍在騎樓。嘉義地院昨天依傷害致死、強制性交等罪判陳女22年徒刑,可上訴。

檢警當初驗傷時,對朱女死狀忍不住搖頭,直言又不是血海深仇,怎會凌虐到幾乎體無完膚,朱女被打到顱骨骨折,硬腦膜上下腔出血,蜘蛛腦膜下腔出血,頸椎斷裂,腦幹及大腦破裂,助骨骨折右側氣胸,左側血胸,導致神經性休克,呼吸衰竭與橫紋肌溶解症併急性腎小管壞死而死亡。

檢警調查,主嫌陳睿潔(24歲)任職超商店員,網路暱稱「婷婷」,在LINE群組「真心好友」分別與溫男、張男交往,然後用「婷婷」妹妹身分向溫男借錢及帶她出遊。陳女、溫男再邀來朱女與其邱姓男友,一起到溫某在嘉縣朴子市的租屋處住,期間朱、邱積欠溫男6萬餘元。

陳女為替溫男追債,哄騙朱、邱到租屋處,因擔心朱女戳破她一人分飾兩角,再以「婷婷」身分找張嘉豪為她出氣,張再找陳男、謝男、鄭女等人助陣,6人將朱、邱2人關在房內沒收手機,還輪流毆打、踢踹施暴,幾乎不給食物吃,朱被囚禁5天,久未進食身體虛弱,不堪凌虐致死,6人獨留邱某處理遺體後逃離。

判決指出,陳睿潔一人分飾兩角,以「婷婷」的網路身分,結交網友溫政傑、張嘉豪成為男女朋友,去年12月,陳不滿朱姓女友人跟朱的邱姓男友無法償還出遊等6萬餘元花費,還打算戳破她的網路身分,化身「婷婷」的妹妹找溫、張幫忙,再找3名男女共同拘禁朱、邱,動用私刑凌虐朱女及強迫邱男對朱女口交,造成朱女跨年夜不堪凌虐死亡,身體虛弱的邱男將遺體搬到騎樓後,隨即到超商討食物並報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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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義地院昨依傷害致死、強制性交等罪,判處陳女22年有期徒刑。同案溫政傑被判刑11年、張嘉豪14年、陳泓齊9年、謝維仁10年,鄭姓少女由基隆地院少年法庭審理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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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女慘遭陳女等6人監禁凌虐致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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凌虐致死的朱女,遺體被男友搬到一樓後,棄置在透天厝騎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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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方獲報在朴子市一處民宅騎樓找到朱女遺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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邱男將女友遺體搬到騎樓後,到超商報警,被帶回朴子分局時在椅子呼呼大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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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方逮捕六名涉案的男女,抱狗者就是溫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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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女在一家旅館被警方逮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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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方將陳女以教唆和妨礙自由罪嫌移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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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了6萬元,這樣值得嗎?這樣叫傷害致死?這樣才判刑22年?很奇怪的判法...





作者: wen056    時間: 2017-12-9 09:08 PM

真的變成殺一兩個不會判死刑了...
作者: right    時間: 2017-12-9 09:42 PM

本帖最後由 right 於 2017-12-9 09:42 PM 編輯

為了區區六萬元就凌虐殺人也太殘忍,還好不是用酒駕殺人,才能判到22年
作者: zogol    時間: 2017-12-9 11:17 PM

沒事的啦,虐死而已,一定有教化可能的。
作者: s31039    時間: 2017-12-10 12:53 AM

為了6萬,結果只有判這樣,相信再過不久又可以出來玩囉
作者: wwfxpac    時間: 2017-12-10 01:22 AM

我們的法官根本就是變相鼓勵殺人...選擇用傷害致死這種相對輕的

來判?能夠心安理得嗎?
作者: qaz123plm321    時間: 2017-12-10 11:09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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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oper0090    時間: 2017-12-10 12:51 PM

想看自己去下不就好了,現在倒好,被抓了一群欺軟怕硬不知道天高地厚的無知孩子
作者: skule99    時間: 2017-12-10 05:20 PM

才6萬
有必要搞出人命= =
似錢如命也沒有必要吧

作者: tcttct    時間: 2017-12-11 10:15 PM

何時將恐龍和廢死聯盟交給他們處理?
作者: tgfm18yayawu777    時間: 2017-12-11 11:01 PM

台灣現在不需要法律

需要的是凌駕法律的存在

將那些知法玩法弄法操法的砸碎

通通凌遲
作者: 天地零式    時間: 2017-12-12 12:49 PM

為了6萬一群人就吧人虐死
而且還不判死刑
真的是見鬼!
作者: ctp0836449    時間: 2017-12-12 01:46 PM

受害者的人命不過是根草在牠們的眼中不值錢
反正死的是別人的孩子

作者: KBORU    時間: 2017-12-13 03:13 AM

幹嘛戴口罩啊 都幾歲了 還這麼害羞
作者: x22751774    時間: 2017-12-13 11:34 PM

其實這樣判決其實也沒什麼!
因為還有三個關鍵字!「可上訴」
光這三個字就可以拖很久了!
作者: nasajeson    時間: 2017-12-13 11:40 PM

難怪說法律是保護壞人
人權團體是壞人開的
作者: manwithdeath    時間: 2017-12-13 11:43 PM

在南部六萬塊錢就是可以殺人的大錢了
作者: thanksbye    時間: 2017-12-14 02:25 AM
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
作者: summer11992    時間: 2017-12-14 05:02 AM

台灣現在不需要法律

需要的是凌駕法律的存在
作者: babyface_chz    時間: 2017-12-14 07:20 AM

太扯了吧
為了六萬元
把對方搞死
現在的社會真的是沒天理
而且殺人不用償命
作者: ryosai    時間: 2017-12-14 11:17 AM

綜合這幾年的新聞
這種垃圾也是有教化的可能的
所以大概也是意思意思一下就放出來了吧
作者: 比西摩夫    時間: 2017-12-14 11:59 AM

手段這麼兇殘
不要又說有教化可能又放出來害人
這種要重刑才可以警惕世人
作者: 乂遺忘乂    時間: 2017-12-14 12:38 PM

其他人應該也要判22年才對...
作者: techliu88    時間: 2017-12-14 01:10 PM

這群人渣敗類 下阿鼻地獄受折磨永不超生
作者: 金家小亞亞    時間: 2017-12-15 02:48 PM

人命真的不值錢耶
把人打成那樣真的很恐怖
這女的本身行為品性都很有問題吧
作者: qiuyin0410    時間: 2017-12-15 04:11 PM

哇噻,殺人凌虐至死,才判22年,若表現良好,可以能不到10年就被放出來了,這叫家人情何以堪
作者: hinet0718    時間: 2017-12-15 05:32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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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ppaul456    時間: 2017-12-15 05:34 PM

這判決應該的,人命啊!!六萬就這樣,真是慘無人道!!
作者: 97112056    時間: 2017-12-15 09:45 PM

應該不只是錢的問題了
跟價值觀也有關阿
作者: s0602002    時間: 2017-12-15 10:19 PM

一堆年輕人為了那區區六萬......
太多社會新聞都會看到類似事情,一堆為了兩三萬殺人,根本不值得!!

作者: mayasue    時間: 2017-12-16 05:07 AM

6萬塊錢賠掉一堆人的人生,不禁令人感嘆啊,毆打的也是,為了義氣這種狗屁,10年後你還會記得當初的義氣相挺嗎,我想不會,只會有無限悔恨而以
作者: anthony91610610    時間: 2017-12-16 07:24 AM

6萬不是什麼驚人數目...不還就告就好了,何必呢?
作者: e7933259    時間: 2017-12-16 07:29 AM

做事沒在考慮後果為了錢.....
那些一起做的人也是一樣
只是刑度值得商確
作者: 風見向陽    時間: 2017-12-16 07:38 AM

為了6萬元,就把人搞死了,也只判了22年,娜他跟鄭捷有什麼不同

作者: 傳說的路人甲    時間: 2017-12-16 11:05 AM

本帖最後由 傳說的路人甲 於 2017-12-16 11:06 AM 編輯

這種貨色也可以搞到2各男友
作者: yuh1993    時間: 2017-12-16 11:46 AM

凌虐殺人竟然不跟殺人一樣是死刑?
真奇怪
更奇怪的是還22年,不是終生?
懷疑有什麼內情
作者: 地中海蔚藍    時間: 2017-12-16 12:27 PM

台灣的審判真的需要好好檢討,已經民怨這麼久了還是沒改善
作者: angrybird41    時間: 2017-12-16 12:53 PM

看到這個陳女的照片..嗯
果然只能依靠網路來男朋友,這在現實生活中就是隻魯蛇
作者: xxxxQ魯    時間: 2017-12-16 03:03 PM

鬼島法律真的不是保人民的
是保好野人的
作者: pdpr2008    時間: 2017-12-16 03:25 PM

下手不知輕重
人命很脆弱的~~
作者: laokung3    時間: 2017-12-16 04:36 PM

這年頭竟然還有人做這種事情 真的是有夠誇張的
作者: Orz2037    時間: 2017-12-16 08:29 PM

這幾年的某些電影電視真的是害慘社會了,畢竟不是每個人都能夠分演戲歸演戲,現實生活歸現實生活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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